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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六十九章


次日醒来,徐珍仿佛忘了昨天的愤愤不平,肿着眼睛和大家打招呼。

        何令婉笑着揽上她的肩:“我们昨晚买了新衣服,你要看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要!”

        两人兴兴冲冲,一大早在那试新衣。

        沈渔摇头笑笑。

        饭后上课,上完课沈渔几个就开始为辩护词头秃,徐珍沉下心,和她们一起。

        都是是竞争关系,私下或许有讨论,但是基本上大家还是很遵守规则地各做各的事,连何令婉在问过沈渔一些相关的法律条文后,没有再打扰她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沈渔拿着案卷,仔细看着。

        案子并不复杂,复杂的是,时间跨度有点长,期间还牵涉到伦理、人性。

        案件的主人公是个女性,案发时她三十九岁,十九年前,还只有二十岁的她被自己邻居,一个三十二岁的已婚男人强奸。

        女孩报警后,嫌疑人并没有受到任何惩处,因为男方的说词,他是受到女孩引诱才做下错事,两人在某种程度上,是自由恋爱。只不过发生关系后,女孩要求男人娶她,他没答应,女孩才撕破脸,以强奸罪告发了他。

        案卷上附有很多当地人的证言证词,那些证词说明了两件事,一,男方家庭条件不错,女孩虽然父母双全,但是父亲腿有残疾,家里生活清贫且清苦;二,两户人家关系历来不错,因为是邻居,农村农忙需要换工,两个家庭经常都是互帮互助的,女孩成年后,也成了家里的主要劳动力,换工时,多是她出面,所以,在同村人看来,女孩跟男方一家,或者说,跟男人很亲近,甚至有不少人亲证,看到女孩做工时,经常和男人同进同出。

        女方的辩词,做工时,她是家里主要劳动力,在自家,家里很多重活都是她做,男方来她家换工,自然也成了另一个重要的劳动力,两个同样重要的劳动力,有时候会一起抬打谷机,一起挑谷回家,是很正常的事,而女孩到男方家去帮工时,为了让对方觉得换工有价值,经常也会主动抢着做一些重活累活——男方的妻子当时怀有身孕,父母都已年过五十,和他们相比,当时年方二十的女主人公,确实也算是劳动主力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女孩的辩词没有被法院采纳,经过审理,法院最后以两人通奸论处,男人不但没有因此事承担责任,相反,他的妻子,还以女孩破坏其婚姻为由,将其告上法庭,要求赔偿。

        事情发生后,女孩还有女孩一家都承受了巨大的舆论压力,而法院的判决,更是将她直

        接推向绝境,因为承受不了那么大的压力,女孩带着父母弟弟离开家乡在外谋生,十几年,未曾回过一次家。

        也因为二十岁那年的事,女孩一直未婚。十九年后,当年事件本次案件的女主人公三十九岁,她父母都在那一年相继病故,临死前,他们的遗愿是希望能落叶归根,葬回家乡。

        后面的事基本就能想得到了,女孩回到家乡,发现当年一切不幸的始作庸者儿女双全、家庭幸福……尽管如此,十九年前的事,或许在很多同村人的记忆里已有些模糊,当事双方,却从未忘记。

        一次短暂的冲突后,女主人公上坟归来,把弟弟支走,自己潜入男方家里,趁其家人午休之际,刺死当年强奸了自己的男人,刺伤其妻,因为案发时,两人是带着自己的孙儿在休息,两个孩子也被牵连其中,其中一个孩子伤势过重,在医院抢救无效身亡。

        十九年前的案子,十九年后酿成了两死两伤的命案。

        看完整个案子,沈渔沉默良久。

        只觉得心里憋得慌。

        坐在她对面的何令婉边看边嘀嘀咕咕骂:“卧槽,卧槽,人干事?强奸变通奸,特么还好意思反告她破坏人家庭哦?”

        弄得她旁边的陈夏不得不一再提醒她:“妹纸,请安静,安静,这是图书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徐珍把案情拿过去看了,也跟着无语:“当年的法官是怎么想的?完全只采信了被告一方的证词啊,女孩身上的伤特么还能是情趣?”

        身为女孩子,抛去律师的身份,她们很是同情案件的女主人公。

        沈渔觉得自己这会儿的情绪不对,即便强写辩护词——嗯,她能写得很好,但是激情之下写出来的东西,大约也仅只能感动自己,法官是不会接受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决定先冷静冷静。

        问其他人要不要出去走走,何令婉来一句:“才来就走?”幽幽地看着她,“学霸是不是太任性了?”

        陈夏说:“我还是想把初稿先写出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徐珍虽然没有过面试关,但是看了案情,她决定自己也写一份辩护词,到时候跟大家的比一起,知道自己的差距在哪里。

        都,很有干劲。

        沈渔说:“那行,你们先忙,我出去透透气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透气也没好地方,这个点儿,悠闲的人不多。

        沈渔无地可去,先回了宿舍,安静躺了一会,躺不住,看到自己昨晚买的新衣服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穿上,拿了相机站在阳台上自己给自己

        拍了张照片。那天阳光很好,十月里,北京城难得的天朗气清,阳台外面的背景蓝得让人心醉。

        沈渔很少去仔细审视过这副身体,因为不看,她就会有一种,自己还是沈渔的错觉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倚靠在栏杆边,低头看着相机里的人,一身海水蓝的职业套装,配着洁白的丝绸衬衣,勾勒出玲珑有致的身体曲线。

        相机里的人看着她,眼神冷清,神色淡然,熟悉而又有几分陌生的样子。

        她“啪”一下关掉不想再看,拎着相机就去了网吧,魔怔了一样试着登录自己以前的QQ号,那个QQ号是沈渔的,空间里私存着许多她的个人照片。

        不知道是她疯了,还是记忆出了错,她竟然觉得,穿着职业装的这副身体,有了一点她以前的影子。

        系统一直提示她登陆有误,她登陆的账号不存在。

        不存在。

        就像她X城的父母一样,不存在。

        沈渔疲惫地按了按头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现在用的QQ图像不停地跳动,她一概没理,把相机的照片通过电脑摄影头传入电脑,然后把它发给周进,没说一句话。

        周进没有回她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个时候,他或者是在上课,或者是在实验室,就是不会在网咖。

        她下线,退机,后来拎着相机,在学校里乱七八糟拍了一通。

        浪费一卷胶卷后,心里舒畅了,回到宿舍睡了一觉。

        醒来都已经是吃晚饭的时候了,何令婉她们回来又走了,宿舍区一片喧闹。

        桌上有她们给她打的饭,饭盒旁边压着张纸条:“看你睡着,没有叫你,七点钟有课,勿忘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她把纸条放到一边,把饭吃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还没吃完,她就接到周进的电话:“在宿舍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下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咦,你来我学校了?”

        周进应:“是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沈渔突然高兴起来,放下碗,颠颠地跑下楼。

        周进果然在楼下等着她,那天的他穿着她给他买的白色V领毛衣,黑色裤子,站在楼前的玉兰树下,面若冠玉、长身玉立,英俊得就像是一个小王子。

        她飞奔过去,仰着脸叫他:“进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看她一眼,把她拉到树后,伸手抹了抹她的嘴唇:“吃过了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嗯,你应该告诉我你要过来,这样我也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话没说完,就被他吻住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沈渔: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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