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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8章:再见


  莫醒一愣,伸手去接,指尖微不可察的颤抖。

  信笺是乳黄色的牛皮纸,摸起来粗粝而有质感,他小心翼翼地拆开,雪白的宣纸上,字迹干净而隽秀。

  目光才触到开头的第一个字,眼眶就已经微微湿润。

  莫醒

  你好。

  很奇怪,我竟然不知要怎么开头,本来准备了一肚子的话,可笔握到手上,思绪却乱得一团糟,嗡嗡地串不成完整的句子。

  就像这6个月以来发生的种种,混乱不堪。

  6个月以前,我还只是一名普通地不能再普通的高中生,每天两点一线,日复一复,生活宛如一滩死水,是你的到来打破了它的平静。

  当然,我没有责怪你的意思,相反,我很感激,感激你出现在我生命里,感激你带给我的欢乐,感激你教给我爱和恐惧。

  我写这封信的时候,你正在我身旁熟睡。

  热带地区的冬天依旧暖洋洋的,你只穿着背心,如同我们初次相遇的那样。

  大片玻璃窗外是漫长的海岸线,我看见月亮的倒影,在幽蓝的海面上。

  今晚的星星特别多,特别明亮,像是一颗颗镶嵌在黑丝绒里的钻石。

  这一切是如此的美好,而你此刻就在我身旁酣睡。

  忘了是在哪本书看到的,古希腊人认为,从前人有四只手臂,四条腿,一个由两张脸组成的头。

  那时候的我们很幸福,很完整,完整到众神担心,这种完整会削减我们对神的崇拜,于是把我们劈成两半。

  被劈成两半的我们,在世间痛苦游荡,始终渴望着,渴望着找到我们灵魂的另一半。

  据说当残缺的一半找到另一半时,无需言语便能心意相通,融为一体。

  两人都会知晓,世间再也没有比这更幸福的事情了。

  很奇妙,不是吗?当我第一次看见你,我就有种感觉,我们之间,远不止于此。

  莫醒,我相信,你也感受到了,对吗?

  后来我们在night  breeze唱歌的时候,终于证实了,这个说法是正确的。

  我永远记得那个晚上,也记得那首歌。如果时间允许,我真想再和你唱一遍。

  我从来没有像跟你在一起时那样开心过。我们一起打游戏、调酒、拥抱、接吻,我是我自己领域的孤魂野鬼,而你让我变得完整。

  尽管后来,你认为我偏执、疯魔、不可理喻,那也是因为,我想要完完整整地拥有你,最起码在我人生快要抵达终点的这段时间。

  还请你原谅我的自私。

  其实我一直很矛盾,要不要跟你回来?要不要去做这件事?跟你在一起的时间越久,我就越担心会失去为她复仇的动力,亦或者激发对生的企盼。

  但是,有些事情我不得不去了结。

  从我们这个家组成开始,就是个错误,错误的人遇到了错误的对象,产生接二连三的错误。

  我在矫正中心那会儿,认识很多和我们同病相怜的男孩子。

  就在许愿来看我的那天,其中一个跳楼了(宋词也知道)。我看着他,心想,如果死亡,我一定不会选择像他那样惨不忍睹的死法。

  所以,阿莫,不要为我的死感到伤心,或者任何的恐惧,因为我会很体面,你看到的将会是我最好的模样。

  也不要哭,我不舍得你哭,不想你哭,你已经为我流下太多的泪水。

  或许我会下地狱,或许我们下辈子、下下辈子也无法相见。但是阿莫,无论有没有来世,无论来世我将变成什么,即使成为一条狗,一只鸟,一阵风,一场雨,我也要为你吠,为你鸣,为你轻拂,为你飘洒。

  因为我爱你,我爱你,我很爱你。

  我不奢求你爱我像我爱你那样多,你做得已经足够好。

  我只希望你的快乐,能比这个冬日的雪天来得更早一些。

  请容我最后一次这样叫你:

  再见,阿莫。

  他一行行看下来,泪腺似乎都已经枯竭,只有满身的空洞、荒芜。

  “再见”这两个字太沉重,再见,再也不见,自此一别,永远也无法相见。

  心好像被人用刀剜去了一部分,连带着灵魂都被抽走。

  他终于知晓,这个世上再没有他了。

  早已下过了雪,过了隆冬又会逢春,花照样开,百草照样茂盛,天下依然熙熙攘攘。

  而此间,再无少年。

  ......

  葬礼结束,他没着急回家,去了卖相框的店铺,将信封里夹着的那张画装裱。

  是上次在海边的时候,余佳亲笔画的。

  临摹着那天的黄昏落日,孤鸿飞雁,盘旋海面,翅膀仿佛擦过连天的晚霞。

  少年俩静坐其中,相伴的背影迷蒙潋滟。

  他绘画技巧不算精湛,但夕阳总是美的,两个人在一起观赏,好像就已经共度了一生一世。

  相框是标准的尺寸,他撑着伞,全部倾斜到相册那边,自己身子湿了大半。

  宋词心疼,连忙又给他避雨,两人相互搀扶着回了租房,没有空调,室内温度寒冷,似一脚掉进了冰窟。

  单人公寓面积狭小,他把画挂到墙上,在最显眼的位置,艳丽的色彩与周遭的冷清形成强烈的对比。

  他望着画,望了又望,喃喃自语。

  雨天湿气重,宋词去厨房煮了碗姜丝可乐,淡淡道:“先喝点儿吧,别感冒了。”

  莫醒十足听话地坐下来,默默地啜饮。

  “今晚想吃什么?我给你做。”

  “...都可以。”

  男人的日常生活总是简单潦草,宋词在冰箱里翻来覆去地找,只搜罗到几包泡面和鸡蛋,调料都少得可怜。

  外面雨下地大,也没有心思再出门买。

  凑合煮了两碗鸡蛋面,撒了些小葱,飘香四溢,倒也十足可口。

  约莫是这几日饿的缘故,莫醒大口吸溜着,狼吞虎咽。

  见他意犹未尽,宋词把自己的那碗推到他面前。

  他没拒绝,埋头苦吃,升腾的热汽模糊了情绪,额头脸颊往下淌着汗水,颇为酣畅。

  “还要去night  breeze上班?”

  莫醒一愣,继而说:“我想想,可能去干点别的。”

  “要不报个成考?以后和我一起上大学。”

  “......”莫醒耷拉着眼,还是说:“我先想想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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